根据《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我校做好2023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一般科研项目研究申报范围为:黄炎培职教思想和工匠精神研究(A类项目)、产教融合和现场管理研究(B类项目)、职教就业创业研究(C类项目)及温暖工程研究(D类项目)共4个研究方向;其他研究方向的科研项目不予受理。
2023年度仍继续增设“建筑雏鹰”(面向建筑业院校)和“中国特色学徒制研究”(面向学徒制专项研究)两个专项(E类,根据项目情况有适当的研究经费)。申请E类项目也需同时符合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一般科研项目研究申报范围。
2.凡从事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职业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职教培训机构、工商企业都可以申报,鼓励一线教师和与企业合作研究的项目申报。
3.项目申报人应预先了解《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细则》(申报平台可下载)和所在单位对项目批准后的配套支持经费和相关合作单位的项目经费支持情况,建议落实后再申报。
4.正在承担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的科研项目(申报截止前已经结题的可以申报)。
5.项目申报请登录“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 www. zjzhkygl.com/,2023年3 月1日开放申报,2023年3月20日结束。
科研处
2023年1月13日